
完善“半拉子工程”的科学处置办法
新修订的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,特别强调要完善“半拉子工程”、已建未用项目的科学处置程序办法,为各地整治此类顽疾提供了有力指引。记者走访调研发现,一些“半拉子工程”往往前期投资巨大,甚至一度是地方力推、群众期待的标杆性工程,但最后被闲置、荒废,占用大量资金、土地等资源,造成严重浪费。
“半拉子工程”的形成原因错综复杂、各不相同。有的是因为项目前期论证不足,市场环境发生变化,导致后续建设资金难以为继;有的是审批手续不全,项目“带病上马”,因难以完善手续而搁置;还有的是因为管理混乱,工程质量不达标,陷入“建不好、用不了”的困境。
科学处置“半拉子工程”,避免财政资金“打水漂”,要分类施策、精准盘活。能续则续,激活有效资产。对市场前景好、民生需求迫切的项目,可探索通过完善市场激励机制,提高经营主体参与盘活处置的积极性。能用则用,避免闲置浪费。对主体完工但长期闲置的项目,可按规定调整用途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。该拆则拆,减少沉没成本。对明显不符合规划、续建成本过高的项目,应果断“止损”,依法清理拆除,为新的发展项目腾挪空间。
科学处置“半拉子工程”,既考验干部工作能力,也是检验干部担当作为的“试金石”。记者调研发现,面对这一“烫手的山芋”,有的地方干部主动作为,积极想办法盘活沉睡的资源;但也有干部抱着“新官不理旧账”的错误心态,采取“鸵鸟政策”,对闲置项目熟视无睹,阻碍了问题的解决。要形成处置“半拉子工程”的制度性安排,强化“新官要理旧账”的刚性约束,将处置“半拉子工程”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,让各级干部切实肩负起应有的责任。
“半拉子工程”劳民伤财,侵蚀政府公信力。唯有将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”的要求嵌入项目建设的每个环节,从项目的规划、审批、建设到运营都严格把关,科学决策,确保每个项目都能落地生根、开花结果,才能从源头减少“半拉子工程”。
(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余贤红 姚子云)